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-2001已于2002年5月1日实施,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,可能有很多人在找这个规范的电子版本,本博就提供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-2001电子版PDF免费下载,当然了,还是建议大家购买纸质版,本博对规范的具体细节不作解释,详细解释说明,还是建议大家找到官方发布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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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则
1.0.1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压力 400Pa[绝压]~42MPa[表压] 设计温度-196~ 850的有毒(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 高度危害 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)、可燃介质钢制管道的新建、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
1.0.2 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及城镇公用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。
1.0.3 有毒、可燃介质管道施工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
1.0.4 有毒、可燃介质管道施工时 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 应经设计单位批准
1.0.5 管道施工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,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、标准及《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》SH 3505 的规定执行
在已投入生产的区域内施工时 应按生产区域的特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。
1.0.6 承担有毒、可燃介质管道施工的单位,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相应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。
1.0.7 从事有毒、可燃介质管道施工的焊工应按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》进行考试,取得合格证书。无损检测人员应按《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》进行考核,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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