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范内容不够具体,执行起来比较困难,对日照时数没有明确,大家知道现行的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-93(2002年版)》对日照时数没有明确,只是规定不低于大寒日2h标准,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50096—1999(2003年版)中规定,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,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,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。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,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180)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。
所有的日照时数计算结果误差究竟允许多少没有明确,是10分钟还是20分钟?窗台位置也仅规定了距室内地坪0.9m高的外墙位置,对于那些宽度大于2.4m的大窗户和只有几十公分宽的小窗户是否都应该满足“满窗日照”呢?东西向住宅的居室与南北向住宅的居室日照标准是否应该相同呢?……都没有具体说明。
日照时数“不低于大寒日2小时标准”的规定,也没有明确是“连续日照”还是“累计日照”。若是“累计日照”则多长时段可以进行累计?假设10分钟进行累计,则2小时的日照理论上最多可由12段组成,假如改为20分钟进行累计,则最多可由六段组成,因此是否还应同时规定一段不少于多长时间的连续日照?参考姚炬的《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方法的规范与改进》。
所以说国家应该对日照分析规范有所研究和改进,尽量说出一些明确确定的东西,给分析人员也有确凿的依据,最后推荐下飞时达日照分析软件:http://www.co120.com/archives/25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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